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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三大考点速记整理

西安渊学网 时间:04-26

二级建造师

  2018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时间仅剩不到3个月了,时间紧,任务重,小编也在紧张的为大家整理二级建造师各科目考点,本文小编整理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三大考点,帮你轻松速记考点,赶快学习吧。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三大考点速记整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一、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的种类
  法律特征:①支配权②绝对权③财产权④排他性
  主要种类:
  自物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他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变动效力:
  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不登记需承担违约责任。
  动产——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知识产权制度
  1.专利权: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2.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期12月,宽展期6月。
  3.著作权:
  (1)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作者有署名权,单位有优先使用权。
  (2)委托作品,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属于受托人。
  三、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归纳: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担保方式——(第三人)、抵押和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留置和定金(债务人)
  2.担保合同——担保人与债权人书面形式订立;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3.方式—一般和连带。有约从约;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为连带
  4.不可以担任人主体:(1)国家机关(2)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5.抵押权与质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质押 = 动产质押 + 权利质押
  6.留置——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
  7.定金——(1)定金罚则;(2)书面形式;(3)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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