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财税政策规定,旅游业作为生活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值税处理上适用差额征税的特殊政策。该政策允许企业从全部价款中扣除支付给其他旅游服务供应商的相关费用后计算销售额。
项目 | 计算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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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销售额 |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支付费用总额 |
一般纳税人销项税 | 销售额/(1+6%)×6%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 销售额/(1+3%)×3% |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需注意:差额征税部分不得开具专票,需通过税务系统差额开票功能处理。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差额征税"字样,且不得与其他应税项目混开。
一般纳税人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销项税税额抵减"专栏,用于核算因差额征税产生的税额调整。具体分录处理需区分收入确认、费用支付等不同业务场景。
业务类型 | 会计分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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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 |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u3000u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支付分包款 | 借:主营业务成本 u3000u3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 |
申报时需重点关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的填写规范,确保"本期实际扣除金额"与主表数据勾稽准确。特别需核对附表一第14列与主表第11栏的数据一致性。